等待处理…

女婴状告撞死生母者获得数万赔偿

2023年10月12日

本报讯 出生之前出车祸,出生之后打官司。倍受媒体关注的丹凤车祸案近日由西安市莲湖法院一审终结,作为原告之一的未满1岁的女婴张亚奇连同另外两原告共获赔偿115947元。

2000年1月7日,丹凤姑娘张花与男友一同乘坐由陕西某铜业公司司机姜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该车系车主巩某出租给铜业公司使用的),由西安回丹凤老家。当车辆行驶到312国道兰小二级公路时与其他车辆相撞,致张花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颈椎体骨伴全瘫,属一级伤残。这次车祸经交警部门认为:司机姜某应负全部责任。车祸发生时张花已怀孕约3个月,车祸后她虽身受重伤,但仍于2000年7月13日产下一女张亚奇。后张花因久治无效死亡。车祸发生后,张花的男友即张亚奇的父亲下落不明,故张花的父亲张资本代其对张亚奇行使监护权。之后,张花之女张亚奇、张花的父母张资本、杨玉燕将司机姜某、车主巩某及陕西某铜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营养、交通等费用及误工费、被抚养人及被赡养人的生活费、住宿费、丧葬费等共计130103.8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姜某驾驶车辆发生车祸,造成严重后果,应负赔偿责任,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唯对原告称抚养费一节,因张亚奇的生父应承担一半抚养费用,故被告姜某只赔偿部分抚养费。最终依法判决被告姜长盛赔偿原告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死亡补助费等费用共计115947元,被告铜业公司与车主巩某负赔偿连带责任。

■邰荣军 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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