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昨日起,每天早8时至晚6时,西安市二环路以内已明令禁止摩托车(含轻骑车)通行。这是记者6月29日从西安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的。
《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西公号[2000]2号)规定:除公安交警、巡警执行任务的公用摩托车外,从2001年7月1.白起,不准摩托车在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通行。西安市公安交警支队规定:禁止摩托车在以上区域行驶的时间段为每天早8时至晚6时。
“禁摩”后,交警除对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本市摩托车依法处罚外,还将重点对外埠摩托车及“摩的”、走背街小巷的摩托车加大查处力度。
为此,西安市公安交警支队在二环外设立9处摩托车停放点,分别是:①东二环咸宁十字:陕钢招待所停车场:②东二环长乐路十字:长乐中路轻工批发市场门前护栏内。③东二环长乐路十字:长乐中路人和批发市场停车场护栏内。④西二环白家口十字:庆安公司招待所停车场。⑤西二环土门十字:西二环北口招待所停车场。⑥西二环大庆路路口:中国邮电器材西北公司停车场。⑦南二环长安路立交桥东南角:通瑞大厦门前市政管理占道停车场。⑧北二环未央路立交桥:交警八大队门前。⑨北二环朱宏路立交桥:海宏招待所院内停车场。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