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盲医师替女争回劳动权

2023年10月16日

在洋县医院工作的盲人中医按摩师郑某的女儿与婆母发生口角,被停班数月之久,郑某作为女儿的委托代理人,将此案诉至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该案已审理结束,依法作出裁决。

今年2月22日,申诉人(郑某的女儿)的婆母到护理部找申诉人要钥匙,双方发生口角,婆媳吵闹影响了正常工作,当班护士长见状劝申诉人暂时回避。事态平息后,申诉人去上班,护士长告知她:“你被主任停班了”。郑某多次找院领导要求及时解决女儿上班,但一直未能如愿,遂于4月20日向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于4月24日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经仲裁委取证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政策规定,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申诉人因家务事在工作场所发生吵闹影响了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应负有一定责任,但被诉人(洋县医院)因此事不让申诉人上班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诉人的转正定级工资被诉人没有按文件批复执行,是没有法律政策依据的。

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于6月15日作出裁决:要求被诉人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让申诉人回单位上班;被诉人从2000年5月执行申诉人转正定级工资,并按规定予以补发;被诉人应从2001年3月起补发申诉人的月工资至今。受理费和处理费300元,由申诉人承担100元,被诉人承担200元。

■聂树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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