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今年2月19日,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以来,截止目前已抓获在逃嫌疑人64人,其中31名为投案自首者。
记者日前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自今年2月1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敦促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的通告,一部分负罪在逃人员受政策感化,主动投案。山阳县中村镇原副镇长陈某在1998年3月利用职务之便,借为单位采购树苗之机贪污公款4万余元。陈于1999年10月逃跑,今年5月10日去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商洛地区橡胶制品厂推销员邵某1996年挪用单位货款3.6万元进行个人营利活动,案发后出逃,于今年5月11日自首。靖边县水利水保局原会计兼该县窑灌工程办会计孔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16万元,在外潜逃数月后,于今年5月19日投案自首。
我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主要集中精力抓捕那些顽冥不化的在逃分子。榆林市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出纳张某于1999年7月利用发退休费之机,贪污3.1万元后外逃;1999年8月17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今年5月22日将其抓获。户县余下镇财政所原所长严某于1995年6月至2000年9月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4万余元进行赌博,后辞职潜逃,日前已被抓捕归案。
到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共抓获贪污贿赂疑犯33名。在下一步的追逃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等将通过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敦促更多的贪污贿赂的在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同时发出严正公告,对那些仍不思悔改、公然抗法的顽固在逃人员将从重从严处理。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