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几年前,宝鸡市金台区沿河街的出租民房里,陆续住进了一些操着河南口音的男子,他们以收购废旧物资为生,也没有引起旁人太多注意。直至2000年5月东窗事发,这伙人被金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事情才真相大白。
原来,这伙以李国行、张春明为首的“河南丐帮”,是从河南省西平县陆续流窜到宝鸡的无业人员,他们以租住的金台区沿河街出租民房为据点,互相勾结,扯起收购废旧物资的幌子,采取有分有合,白天四处踩点,夜间频频作案,携带钳子、起子等作案工具流窜至千阳、陇县、凤翔等六县,大肆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农用变压器及电线(盗取变压器内部铜芯,盗割铝线)等,经查明,1999年11月至2000年5月半年时间里,他们破坏电力设备作案2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十万余元,影响灌溉耕地9800亩。法院审理时认为,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最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此案,依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被告人李国行、张春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秋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俊旗、郭广臣有期徒刑15年。同时,对销售赃物及转移赃物的被告人应怀义、王宝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明辉 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