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前些年,每到夏季,企业都要给职工发降温糖,有时还发点别的防暑降温品,有些企业还向车间一线职工送绿豆汤、送冰棒、送饮料。但遗憾的是,在近些年,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有些企业居然把职工的劳保待遇也给改掉了。且不说是劳保糖不发了,就是冬季的烤火费、工作时必穿的劳保服、劳保鞋、手套等也不发了。
这些企业的做法,无疑是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按《劳动法》有关条文规定,作为企业职工,他们不仅有参加企业劳动的权利,而且有享受各种劳动保护的权利。如果你光让职工参加企业劳动,而不给予他们本应享受的劳保待遇,岂不是太不公平了吗?而且有些特殊工种,工人不穿工作服、不戴手套,或不穿劳保鞋,还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固然,有些困难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要按有关规定发齐劳保用品,确有一些困难,但也不能年年不发吧,少发点也行么。再说,无论是多么困难的企业,有的领导不是照样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挥霍吗?怎么到为职工发劳保用品时,就哭穷叫苦说没钱呢?其关键还是个思想认识问题,不知笔者说的对否?
■赵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