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年都要有向单位交纳5000元的所谓‘科研保证金’,对于收保证金的依据、标准以及用途等情况一概不知。而交钱后,年终工作考核将合格过关;否则,考核不合格将面临待岗的威胁,‘科研保证金’到底保证了什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信息应用研究中心工程师李玉斌满腹牢骚。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信息应用研究中心共有科研、执教人员10余人,如李玉斌所说被收取“科研保证金”的目前有3人,以前曾多达七八人。中心主任刘志镜向记者介绍说,按学校规定,中心研究人员每人每年有5万元的课题研究任务,为完成任务,中心管理相对宽松,只要能拉来项目,科研人员不需坐班。而一些科研人员却以跑项目为由,在外自起炉灶干起了私活。针对这一现象,为加强管理、完成学校的研究任务,中心对这部分人收取“科研保证金”。这部分人,他们称为“外协工”。“外协工”每年交2000至5000元的保证金后,年底工作考核,中心就会在每人的考核表中填上合格。至于交过“科研保证金”后,这些“外协工”在外干什么工作,中心也不加干涉,工资照领。完不成项目任务的,“科研保证金”“充公”。
据了解,该中心从90年代初开始执行此规定,而“充公”的保证金累计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对于其用途,“外协工”们不得而知。曾交过4年共计约20000元保证金的周鸿说:“中心收‘保证金’的文件依据何在?收的‘保证金’又干了什么?这些应让大家心中明白。”
中心负责人刘志镜主任认为,“科研保证金”是中心进行内部管理的一种制度,这是他的前任领导定下的,且在开全体职工大会时无人反对。针对“外协工”对保证金用途的疑虑,他说,“科研保证金”全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除用于中心人员春游等活动开支外,都发了福利和进行科研投入;而他又说,所有“保证金”在“外协工”完成项目任务时,会退还给本人。对于大家的疑惑,中心将公开帐目,让大家心中明明白白。
由于在外并未揽到项目,李玉斌在今年3月中心收取“保证金”时,表示不再交钱,回单位上岗的意愿,而据他说,中心不再安排他的岗位,他的办公室也被占用,自身受到下岗威胁。对此,中心刘主任予以否认,并说,李是“无理取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信息应用研究中心从自身利益出发,收取“科研保证金”的作法显然是不妥的。从另一方面看,在实际操作中,有相当比例的“外协工”交了数年保证金没有跑来一个项目。有的借此“机遇”在外面“独闯事业”,却年年工作考核合格,照领工资。对于他们而言,个人不会受到损失。中心也不会受到损失,而且有不菲的“科研保证金”进帐。这其中遭受损失的无疑是国家和学校。“保证金”到底干了什么?保证了谁的利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常务副校长曹天顺就此事说,收取“科研保证金”的事不是学校行为,他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这种可收取“保证金”的文件规定。校人事处郭副处长也明确指出,中心收取“科研保证金”的作法是不合理的,对于此事,他们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本报记者 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