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劳动保障报》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近日发文,规范流动人员就业管理。洛阳市的这一文件,界定了流动人员身份;明确了流动人员就业条件、《就业证》年审和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单位实际工资水平与流动人员协商确定;对流动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发生伤亡事故或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等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文件对用人单位不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擅自张贴、刊播招工广告,以招工为名骗取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不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招工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无《职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从事技术工种等情况明确了罚则。
等待处理…
洛阳为流动就业人员立规矩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