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7月27日公布的数字,今年新增下岗职工比去年同期减少80万,但下岗人数总量无明显减少;今年第二季度末,中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18.7万人,失业率为3.3%,表明目前就业形势依旧严峻。
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是近年来全国上下的一个工作重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群策群力,探索出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但是必须看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向深入,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日渐加大,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也将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而日渐突出,现有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也将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据统计,1996年至2000年,中国国有单位从业人数减少了3142万人,下降27.9%,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数减少了1517万人,下降了50.3%;同期外资企业等经济单位创造的就业岗位将近400万,私营企业创造就业岗位648万,个体经济创造就业岗位427万,这些新增岗位大部分为新生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所填补,城镇下岗职工通过这一渠道实现再就业的数量十分有限。
有鉴于此,应当立足现状,着眼于客观实际,认真分析和研究现阶段就业问题的成因和矛盾,积极探寻有效的应对之策。其中一个带有共识性的意见,就是积极鼓励非正规就业,主要包括通过小规模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企业、个体经济、独立服务、社会服务、自我就业等形式完成就业,也包括在正规部门中创造非正式就业、临时就业、小时工就业、季节工就业、短期合同工就业、劳务派遣就业、分包生产或服务项目就业,等等。
从另一个角度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加工制造类的中小企业,也是吸纳更多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一种重要形式。
无论是非正规就业、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还是在中小企业、非国有企业中实现就业,和以往端“铁饭碗”、按月领工资享受福利相比,显然都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观念转变。无论是努力谋求再就业的下岗人员,还是随时准备面对某些职业变动的在岗人员,就业观念可以说都到了“非转变不可”的时候了。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