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今年夏季,西安地区酷暑难熬,我的孩子于8月3日刚满1周岁,在这个时候给孩子断奶担心孩子难适应,并且孩子的身体一直软弱,经常闹病。请问,给孩子的哺乳时间能否延长?请您予以解答。 西安 王玲丽
王玲丽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宝鸡的张芝秀同志也来信询问过,一并答复如下:女职工哺乳期满,有的婴儿身体特别虚弱,或正值夏季,可适当延长哺乳期。这是劳动部劳安字(1989)1号文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五条规定的。具体规定为:“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