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孩子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这是最近北京西城法院便民法庭出现的新现象。今年以来,该庭已办理了10余件此类案件。
便民法庭刘珍法官告诉记者,这种现象以前还从没遇到过。带着孩子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一般年龄在40岁左右,孩子在十五六岁上下,这些当事人一般文化层次、知识水平也较高。带孩子来的目的,主要是希望能够一次办理完毕,遇到一些没想到的问题时,尊重孩子,孩子可以当场作出决定,发表意见。一般情况,一家人是在非常平和的状态下办完手续。参与父母离婚的孩子对父母离婚所持态度有几种情况,一种回答:他们总是吵架,影响我学习,我希望他们离婚;有的回答:不希望他们离,但他们非要离,我也没意见,不会对我有影响,我们班好多同学的父母都离婚了;还有的说:离婚是大人的事,他们离婚后,仍然是我的父母。当然也有例外,刘法官告诉记者,她就审理了一件撤诉案子。当她问孩子是否愿意父母离婚时,孩子哭了,说“不愿意”。三口人又商量一会儿,最后撤诉了。
刘法官认为,带着孩子到法院办离婚现象的出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认识、对离婚的看法等问题在观念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作为父母,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为了孩子,勉强维持死亡婚姻及离婚时瞒着孩子的做法,并非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让孩子参与父母的离婚,使孩子明白,虽然父母离婚,但他们并未失去父爱、母爱。对一些涉及孩子的重大问题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这种做法比那种争孩子、抛弃孩子、蒙骗孩子的做法更为明智。
(据《扬子晚报》杨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