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军强
据报载,陕西泾阳县一位农村姑娘,无端被公安干警以涉嫌卖淫为由带到派出所审讯,并铐在篮球架上,收审长达23小时。后经两次检查,该姑娘竟然是处女!某地一名男大学生,被公安干警以涉嫌嫖娼传讯,结果完全是子虚乌有!公安干警为什么不抓坏人,而祸及无辜呢?戳穿种种托词,他们目的是为了罚款。为了创收,为了填满自家的腰包。“大檐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民谣反映了群众对某些公检法干警的不满和义愤。一位打了多年官司的农民深有感慨地说:人家受贿的名堂可多呢,明明星期五能办的事,人家让你下星期一来,这就给你留下送礼的机会。礼一送到,事情就顺利了。无辜的公民,被一些公检法机关人员当做了“衣食父母”,严重地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再来看看少数“公仆”的“衣食父母”。原广州公用事业局局长丁振武,办公室里的钱多过垃圾,涉案总金额达五百万元。给他行贿的一类是社会上的包工头及经商人士,另一类是在调动、升职、经营等方面有求于他的部下,毫无疑问,丁振武把这两类人当做了“衣食父母”。他们这种抱着“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发”的信条,经商的,把假冒伪劣商品卖给顾客,伤天害理;当医生的,洁白大褂下面的黑手收取病人的红包;当官的,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行贿……这种人把真正的“衣食父母”抛置脑后,反把敲诈勒索的对象当做“衣食父母”,到头来只能被人民所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