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仲裁职能。近日,旬阳县人劳局决定将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业务进行归并,专设了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事机构,并配备了业务精、素质高的专职办公人员,统一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及仲裁工作。
该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自1998年开展以来,在具体办理案件中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先行调解,及时裁决,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近年来,对因人员聘用、流动、辞职及辞退等发生人事争议的,及时予以调和解决。先后调解人事争议纠纷30余起,化解了矛盾、融洽了干群关系,逐步在所有单位及干部职工中形成了“人事管理要依法、出了问题莫胡来、发生争议找仲裁”的良好氛围,从而使职工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冤有处申”、“有苦有处诉”。 ■龚泽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