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采访,时常听一些职工抱怨:他们的工会干部患了“软骨病”,面对职工的民主权力被剥夺,他们是木匠掉线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职工受到不公平待遇,向工会干部反映,他们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职工们的合法权益遭侵犯,需要工会干部站出来主持公道,他们或和稀泥抹光墙,或装聋作哑,甚至胳膊肘儿还往外拐。
工会是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工会干部是职工的“娘家人”,替职工说话、撑腰、办事,这是工会干部的天职。然而一些工会干部缘何患上“软骨病”,在其位,不尽其责、不谋其事,遇事绕道走?窃以为,形成以上事实的原因固然与个别工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忘记了自己所担负的神圣职责等有关。但一个非常关键性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这就是目前有一部分企业在工会干部任命上,尤其是工会主席的任用上,不走群众路线,不是靠民主选举产生,而单凭行政命令,或者说是个别行政“一把手”说了算。即便是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也只不过是走走形式,事前早已“捏”好了。既然在工会干部任命上念歪了经,民主选举变成了行政命令。那么这样任命出来的工会干部能不能成为职工们的代言人、利益的忠实代表,问题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成天在讲,工会干部是职工的靠山,什么时候都应站在职工的一边并独立地开展工作,而在现实的生活中,工会干部也是企业中一名普通的员工,是与企业签了劳动合同的,他们的报酬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才能获得,说到底是通过企业来给他们发工资的。因此说,让一个人去成天监督一个给他位置的人,给他饭碗的人,这样监督来监督去,其后果是不言自明的。政治上的不独立,经济上的依附,这种体制的不畅不顺,决定了干任何事情有后顾之忧,不能放开手脚、大胆的去工作。这正是影响和抑制工会干部积极性发挥的直接因素,也是目前为数不少企业工会干部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有一种这样的现象:职工与行政发生了冲突,一些人总抱怨工会干部不能理直气壮,勇敢地站出来,为职工讨说法、要公道。其实,作为工会干部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因为他们也需要吃饭、穿衣、需要有工作、有饭碗、需要养家糊口。他们明白自己的位置是怎么来的,饭碗是谁给的。于是说,在旧体制还未彻底退出,新体制还未规范运营的今天,我们还不能一味地去鼓励工会干部完全抛弃个人利益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样做的结果,势必有不负责之嫌,势必有人要为之付出惨重和沉痛的代价。
看来,工会干部的“软骨病”,并不完全在工会干部本身,要医治这种“病”,还得“头痛医头、脚痛治脚”,从体制本身入手,彻底改变和打破工会干部由行政领导任命的旧的框框和变了质的管理模式,真正实现职工的当家人,职工民主选举、职工自己说了算,否则,要想彻底根治工会干部的“软骨病”,让工会干部真正地为职工作主、替职工说话只能是美好愿望而已。 ■安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