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颁布的《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若干意见中特别规定,今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取消临时工,禁止买断工龄,也不允许搞“先试用再签合同”的做法。
新出台的宁夏劳动合同制度规定,今后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不再有固定工与合同制职工及临时工等身份界限,一律统称职工,各类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统一管理,同岗同酬,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规定还要求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在30日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先试用再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延长试用期。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须先补签和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补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或工龄满30年及25年的男、女职工,如无严重过失性责任,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禁止国有企业等公有制单位采取“买断工龄”的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