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华阴市粮食系统职工。1956年参加工作,2000年11月份办理了退休手续。市人劳局据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批准从12月1日起退休费按月413.45元执行,而市社保局据陕政发[1998]28号文陕劳发[1999]6号文批月养老金为287元。令人不解的是和我同一单位有个同志他于今年办的退休手续,社保局用与我同样文号批的养老金却同我大不一样,同都是94年套改工资数,他是242元批成306.50元,我是287元却原封未动。不知是何原因,是否去年与今年办退休手续有什么不同?不同的政策都是些啥,这些政策是哪一级制定的,它符合不符合中央精神,利不利退休人员安度晚年,企盼予以解答。
华阴市罗夫粮站退休职工 袁志勇
值班编辑:请华阴市人劳局、社保局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