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单位一职工在上班途中被一急驶来的卡车挂倒在地,当时该职工骑着自行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被卡车挂倒后坐骨骨折,现在正在住院治疗,被车挂倒后路过的人只能帮着送他上医院,而没有记住肇事车辆的牌号,使之逃逸,我想问一下,如果还找不到肇事者,该职工能否按工伤保险办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雁塔 付强
付强同志:
你单位这位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车祸,首先要看能否认定为工伤,然后再决定能否按工伤保险待遇对待。《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该职工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该《办法》第二十八条(四)中规定的“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它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办理。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