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初开始,西安市公安局将对全市110余处旅游景点、大型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度假村等旅游单位和各辖区治安管理部门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对西安市各旅游单位的统管措施包括:建立旅游安全信息网络,要求各旅游景区派出所要指定一名所长和民警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各旅游景区、参观点、旅游购物商店、涉外餐厅同时指定一名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向西安市公安局旅游管理部门汇报,互通情况。对西安市旅游单位统一制发“报警标志牌”、“危险地段提示牌”、“保安人员上岗证”、“水上安全救生员上岗证”、“游船安全准营证”、“马匹安全准营证”。对全市旅游单位(企业公安除外)现有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对有前科和责任心不强、法制意识淡薄的人员坚决辞退,外来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今后无上岗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旅游保安工作。对景区内经营马匹运送游客的实行挂牌服务,对营运人员和马匹分别审核,以前出过事故的马匹坚决不能再用,每匹马要固定一人牵引,不能随便换人,对牵马人和马匹进行照相、编号加以管理。
(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