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咸阳市秦都区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上推出新举措。从即日起在全区327名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实行引咎辞职制,这在全省县区属首家。
这一制度旨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事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在权力制约、行为规范和严格管理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上,真正建立起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强化活力的用人机制,把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根治昏官、庸官、贪官,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这一制度规定:凡工作滞后,连续两年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位于全区最后一名;疏于管理,致使辖区出现火灾、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隐患又不能有效整改;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或在经济活动中受到诈骗造成较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贪图私利群众反映强烈;对自身要求不严、品行不端造成严重后果;对下属监管不力,导致下属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等,责任者要引咎辞职。
同时还规定:凡引咎辞职者,主动辞职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并可另行安排或改任非领导职务;不主动提出辞职者责令辞职,拒不辞职者就地免职。引咎辞职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刘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