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不少游人准备随团外出,各旅行社生意兴隆。我省大多数旅行社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但仍有旅行社没有办理,这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旅行社责任险”已于本月1日正式施行。其目的在于“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国家有关部门也要求各旅行社务必执行,以避免在旅游中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给游人或旅行社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而旅行社责任险采用的是年费率,保险赔偿限额为8万元。也就是这样有利于旅行社的责任险,我省200多家旅行社中仍有一些旅行社没办责任险。
“十·一”黄金周,不少旅行社在媒体上以各种“花言巧语”拉拢游客。多少显得有点底气不足。而那些办了责任险的旅行社则很硬气,标明:“含8万元保险费”,为此吸引了不少游人。记者采访了十几家旅行社,大多数都办了责任险,但仍有的说不知道责任险一事;有的则说让游人自己买“意外保险”,其目的在于出了事你自个儿负责。可“意外保险”是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岂能强迫。
记者从人保陕西分公司了解到:我省的宝鸡、汉中、咸阳、安康等地旅行社基本已办了责任险,西安市大多数旅行社也办了责任险,但仍有旅行社未办。因此游人外出,一定要了解旅行社是否办理了《旅行社责任险》。如果没办,为了自身旅途安全,最好不要入团。旅行社若强迫你买“意外保险”,你完全可以拒绝。
《旅行社责任保险》也明文规定:如果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由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15至30天,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省旅游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有关规定,各旅行社必须在9月份全部办理责任险,如不办理者,一旦查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