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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企业职工身份有别于事业单位人员,致使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原附属校办工厂的职工调资不能与学校其他教职人员完全同步,调资无法记入档案,而且住房公积金也一直悬而未决。为此,职工们多次向校方呼吁——

请重视和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

2023年10月12日

五年前,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了作为附属校办工厂的陕西省卫华医疗器械厂,对器械厂的在职职工重新进行了安置。当时,学校承诺对这部分职工将比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调资。但是最近有一些职工反映说,学校当初的承诺并没有完全兑现,他们的住房公积金也一直未予办理。

据了解,作为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校办工厂的卫华医疗器械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对外具有法人地位。1996年,学校决定将卫华医疗器械厂予以合并,对器械厂的土地、房产、财务、物资等由学校统一管理。为妥善安置器械厂的70多名在职职工,学校对这部分人员统一调整安排工作。当时决定,对调整安排工作的在职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学校发工资,并在原工资基础上比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调资;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均可内退,如本人申请,内退年龄还可放宽;内退职工发给全额工资,工龄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调资。目前,原卫华医疗器械厂的70多名职工中有30多名已退休,其余的也大多办理了内退,还有9名职工在岗工作。

器械厂被合并后,虽然原器械厂职工的身份仍属企业工人,但学校每两年调一次工资时,他们也参照调升了工资,然而这部分调资却无法记入职工个人档案。职工们说,调资不能记入档案,等于多年未调升工资,这样日后退休时,退休金将十分微薄。今年春季,国家对事业单位(学校)调增工资时,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原卫华医疗器械厂的人员未予调增。职工去问,学校答复说“你们是企业身份”。还有,这部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一直没有办理,据说学校老在“研究研究”,但始终没个实质性结果。所有这些,都使得原器械厂的职工心理上很不平衡。他们认为,学校当年在合并之初所作的诸如“比照事业单位(学校)调资”啦、“待遇同等”啦等种种承诺与决定并没有完全兑现。

据记者了解,对这些问题,学校方面也颇感为难。企业职工的身份与事业单位的人员毕竟不同,学校方面说,诸如增资等等,对这部分职工缺乏政策依据,而且他们的工资来源于学校的创收收入,学校已努力确保了他们的工资发放和其他待遇。

不过职工们坚持认为,当初器械厂是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学校“稀哩糊涂”兼并了它,应该对原企业的职工利益尽可能地予以考虑。至于一些实际困难,学校应主动联系人事、劳动等部门加以解决,因为作为职工,毕竟他们的问题很现实,也很具体。

■本报记者 辛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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