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新华总公司总经理裴宜忠在任新华复合肥厂厂长、新华总公司总经理期间,涉嫌贪污公款122180元。近日,被宝塔区纪委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裴宜忠在任新华复合肥厂厂长时,曾对70吨烟肥未开具实物入库单,自行处理。1996年4月至5月,将销往吴堡和吴旗的烤烟肥中的40吨未作销售收入入帐。两次从吴堡县烟叶公司和吴旗烟叶公司分别领取了41820元和60360元,未交回厂财务,非法据为己有。1999年任总经理的裴宜忠从下属厂新华塑料炼油厂将2万元售油款,未做任何财务处理,非法据为己有。
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裴宜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