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颁发新《工会会员证》有规矩

省总工会就此发出补充通知

2023年10月12日

本报讯 颁发工会会员证是加强会员会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日前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颁发新〈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市、产业工会要以这次颁发新会员证为契机,做好会员的登记造册和严格会籍管理工作。

补充通知说,新会员证原则上以地市、县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总直管工会为单位统一组织颁发。基层工会须将职工、会员数以及颁发会员证的情况造册备案。补充通知要求凡今年8月1日后新加入工会和新调入接转关系的会员,一律向其颁发和换发新的《工会会员证》。新会员证按每本0.6元收取成本费,任何单位不得加价。补充通知强调,《工会会员证》由省总工会统一制作、编号、颁发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制作,如有违反,将追究有关组织和当事人的责任。 (边吉)

上篇:长安大力拓展旅游新空间
下篇:网上纳税申报启动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01/10/2001101701-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1-10/17/300683.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