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6日,户县公捕公判大会上,一大批犯罪分子得到了其应有的下场。这其中,对严俊祥——一个财政所长的宣判尤其引起人们的关注与反思。
(一)
严俊祥,男,1959年出生在著名的画乡——户县,1980年刚满21岁风华正茂的他走进了绿色的军营,在部队的两年多时间里,严俊祥年年受嘉奖,立三等功一次,1983年复员回乡,在户县财政局当临时工,由于工作出色,1985年被国家破格录用为财政局合同制干部。
1986年2月起,严俊祥在户县天桥乡财政所工作,同年9月调进户县余下镇财政所。严俊祥好学上进,工作努力,很快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于1995年6月任该所副所长,1998年3月荣升为所长。这对不足40岁的严俊祥而言,可谓仕途通达。
受组织和上级的信任与重托,严俊祥踌躇满志,决心甩开膀子大干一番事业。可惜他没有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在人生关键处的几步,误入歧途。于是,人生也就由辉煌转入暗淡,一步步走向深渊。
(二)
严俊祥是在当上财政所长之后学会打麻将的。起初,在相识的几个朋友的“真诚”邀请下,隔三岔五地娱乐一番,输赢不过几十元钱。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职务的不断升迁,严俊祥的赌瘾也越来越大了,赌的数目愈来愈惊人,不长时间,他就输掉了多次从本所借款的9万元。
为了弥补亏空,严俊祥指使其下属王荣君、战友彭军、前妻王芳霞、儿子严超、女儿严颖超等五人分别捏造张生财、陈学智、陈胜利、刘文涛、刘长春、刘有生等假名打借条6张,计面值9万元。严俊祥山在借条上签字后,便持6张借条从本所支农周转金会计处抽掉其以往所借的9万元借据。
1997年秋,户县余下镇某村委会主任张超因村上开猕猴桃订货会缺少资金,经严俊祥同意后在镇财政所借3000元,后该村返还借款时却未抽回借条,还款到严俊祥手中被输掉了。
1998年3月,严俊祥因赌博从本所借款5万元一直无力偿还。同年3月23日和3月30日,严以自己的朋友想在财政所借款而人未在本辖区为名,指使张超以其个人名义给财政所立5万元借款合同,以此换掉自己以前的5万元借据。
1998年4月20日,严又指使张超以其自办的“户县余下兴华木材加工厂”的名义在本所自己管辖的预算帐户借款2万元,张超将钱提出后交给严俊祥,赃款又被送进了赌场。
(三)
1998年6月2日、1999年3月25日、1999年4月29日,这些平常的日子也都成为严俊祥生命中的污点。伴随着醉生梦死的赌、赌、赌,严俊祥不仅输掉了国家大笔的资金,也彻底输掉了他自己。短短两年多时间,严俊祥共挪用公款12次,挪用资金总额达24.6万元。
2000年8月,严俊祥因赌博被户县公安局罚款3000元,同年9月,他因此而被迫辞去所长职务。2001年4月12日,严俊祥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依法逮捕。
2001年8月24日,户县人民法院对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认为,严俊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指使他人打假借据、办理假借款等手段,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挪用公款罪,依照《刑法》的有关条款,依法判处严俊祥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如今,严俊祥已经走进高墙去度那漫漫的囚徒生活,而他的堕落除留给自己无数遗憾和无尽悔恨外,也留给我们每个人诸多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文中人物除严俊祥外均系化名)
本报记者 刘公望 通讯员 党新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