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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是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2023年10月12日

本报特约评论员

2001年9月25日,省人大第九届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并通过了《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并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贯彻实施。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颁布,对于推动我省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作,维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职工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陕西经济的发展都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条例》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国有企业具有了用工自主权和内部分配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增多,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影响了企业乃至社会的稳定。从表层看,是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引起的,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缺乏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由法律约束和规范的劳动关系的调节机制引起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一项规范和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该制度规定企业在决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等事项时,应与企业职工进行集体协商、进而签订集体合同,以契约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共同遵守。该制度还规定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从法律上确保了职工群众的最基本的合法权益。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对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非常重视。江泽民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要建立这项制度。尉健行同志从1994年《劳动法》颁布以后,始终把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重点工作扭住不放。今年3月4日,他在两会期间的讲话又进一步提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靠什么,靠的是建立起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概括起来,一个是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这是《劳动法》赋予的权利;一个是坚持职代会制度,这是我们党和国家早就有规定的。我们就是靠这两个机制来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的矛盾,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在尉健行同志的推动下,我省各级劳动、工会组织把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有效地处理了许多劳动关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进而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是,问题仍然存在不少,一些企业总以种种理由不愿签订集体合同,致使劳动争议频频发生,因此,颁布地方性的法规,以法来敦促那些劳动争议较多又不愿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同时也指导那些已签订集体合同但不规范或流于形式的企业依照新的法规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从而使我省各类企业包括实行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能通过开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减少劳动争议,保持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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