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蓝田县法院执行人员在扣划该院已冻结的被执行人存款时,遭到信用社业务员的极力阻碍,法院依法对该县焦岱信用社2名业务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据了解,蓝田县法院赴该县焦岱信用社扣划法院已冻结的被执行人存款时,该社业务员焦某以须经其领导签字审批为由拒绝办理。法院办案同志耐心给其做解释工作,但焦某还是不听,并强行夺下执行员手中的《联合通知》扔到桌子上。随后还大声喊:“不论怎么规定,不协助就是不协助!”法院决定对其以妨碍执行拘传到法院处理时,焦某又公然抗拒拘传。此时在同一营业厅内的侯某亦上前拽住执行员,阻碍对焦某的拘传。执行员给侯某讲其行为亦属妨碍执行公务,侯某仍不停手。
焦、侯二人的行为,已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公务。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二人分别作出700元和300元的处罚措施。
■陈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