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统计局、省编办等八厅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并制定了《第二次全省基本单位普查实施方案》,我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正式进入前期准备阶段。
据了解,此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从现在起到12月31日以前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基本单位划分规定及其各项工作的细则,进行普查试点、培训工作人员等;第二阶段从明年1月到3月,工作主要包括对所有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和核对;数据处理和名录库建设阶段从明年4月起到9月结束;明年9月到12月为最后总结及开发应用阶段。
通过这次普查,有关部门将要建立起全省规范统一、适时更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并涵盖省地县三级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为提高国民经济信息化程度,增强政府管理能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奠定基础。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