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议上说,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年年底前追回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及其增值收益。造成资金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要依法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据统计,截至2001年6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余额为73.6亿元,不良率为34.5%,全国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的不良率超过50%。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风险防范意识,解决目前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同时,目前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普遍存在政府分管领导、挂靠部门领导和管理中心代替住房委员会决策的状况,这是不依法行政的突出表现,也是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源。
刘志峰在讲话中说,公积金管理必须依法决策。设区城市要尽快组建或健全住房委员会,切实履行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等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真正成为不以赢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管理中心要在2001年6月底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与合署单位彻底分离。各城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全面监督,切实承担起监督职责,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要建立起年度审计制度。
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地方政府、有关管理部门都必须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