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出租车,如果遇到司机自顾自地抽香烟、收听电台节目,你会不会觉得你的消费权益正在受到侵害?听到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会睁大眼睛表示:那是不是有点夸张啊?有必要计较吗?我国目前唯一的家政学博士周晓虹日前在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一点不夸张,一定要计较,因为,这已经侵犯了你作为消费者的权益。由此,她针对服务行业提出了一个“精神服务”的说法。
什么是“精神服务”?周晓虹讲述了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在国外的一家普通的旅馆内,各方面的服务是无可挑剔的,但是因为习惯将枕头垫得高一些,便将另一张铺上的枕头拿到自己的床上,并没有告诉服务员。但是让人意外的是,第二天晚上我的床上就多了枕头——不曾谋面的服务员仅凭一只枕头就判断出了客人的习惯、喜好,并且做得如此周到熨贴而不动声色。看着床上‘那多出的枕头’当时心里真是挺感动的,其实这就是精神服务。而同一件事情,我在国内一些很上星级的宾馆里,却一次也没有遇到过。”
周晓红感慨道:“我回国后发现国家的变化真的很大,很多城市面貌一新,硬件设施也很上档次,有的甚至与国外相差无几。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服务水平却差得很远。比如上面提到坐出租车的情形,我就曾经十分较真过。那次我和朋友一起坐车,途中,司机旁若无人吸起了香烟,我便对他说‘请把你的烟灭了’,司机当时诧异地看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就把烟灭了,可是开车到一半的时候,他又打开了收音机听评剧,声音很大,我便对他讲‘请关了收音机’,这时司机火了,‘这个时间段的评剧我听了十几年了,今天你凭什么来管我’,我就对他说我所付的车费已经买下了从上车到下车这段时间内你的服务,现在是你为我们服务的时间,除了开车,你不可以做别的事,否则就是侵犯了我的权益。”周晓虹以此为例说:“在国内一般人看来,出租车司机只要安全、准时地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就行了,但这只是提供了一部分的服务,客人还有权利享受精神服务。”
(据《扬子晚报》汪海燕 陈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