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伊始,陕西出了个豪赌大王周长春,此君在10个月内,竟24次赴澳门赌博,输掉公款4800万元。据报载,当记者问到这位曾将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挽救成为西北地区汽车销售行业“龙头老大”的原西安机电公司“老总”企业监督问题时,他回答:“制度是我定的,我凌驾于制度之上,按权限,我可以批准汇出3至4亿元。多年来,上级和董事会都相信我,他们又不懂业务,能监督什么!”
翻开近些年国有企业曝光的贪官史——储时健、禹作敏、姜琦、李国庭、葛存茂……,这些人的人生经历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曾家境贫寒,都曾拼搏奋斗,都曾因经营有方而成为国企功臣,都曾赢得社会喝彩与无数的荣誉,然后,便都逐步走向沦落,甚至成为“阶下之囚”。有人统计,1988年评出的首届20位“全国优秀企业家”中,有6人因违规违纪被免职停职或被迫辞职,还有一个畏罪叛逃,仍在原企业任职的仅有4人。透过一个个何其相似的人生轨迹,分析其原委曲折,人们自然会指责这些人功成名就后,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与警示,经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但是从另一方面讲,这些将企业带向辉煌的“能人”在企业里独揽大权,企业内部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与环境,政府、社会因为对其信任而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也不失为重要原因之一。周长春最后所言当是明证!
人家拼死拼活经营处境困难的国有企业,每年为国家上缴几亿、十几亿的税收怎么会贪污受贿?人家是“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人大代表怎么会违法犯罪?人家关系网太广上通下达手眼通天,我们怎敢去审计去检查去约束?正是抱着这样的思想,党委部门放松了警惕,政府部门疏忽了管理,企业内部失去了监督,就连平时心明眼亮的群众也被眩目的“光环”所蒙蔽,将其看成了“高大全”式的英雄,满心只有信任与拥戴。从而,上上下下形成一种完全靠“能人”自己约束自己的状况。在这样的情况下,总在“河边”走的“能人”一旦“湿了鞋”,不但不会有人及时发现,给以提醒,帮助其悬崖勒马,而且越来越成了“一好百好”、对什么荣誉都当之无愧的“榜样人物”。这便是这些“能人”常常要走到“无法回头”的地步才被发觉的原因!
最近河北省邯郸市挖出一个国企“蛀虫”王惠起,原任邯郸市钢铁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就是这位在一年之内赢得“省五一劳动奖章”、“邯郸市十大新闻人物”、“邯郸市优秀共产党员”、“复兴区人大代表”诸多“光环”、曾在3个月之内将一个停产半年多的国企扭亏为赢的“能人”,在1998年5月至2000年8月两年时间内,疯狂贪污、索贿、受贿,金额达330多万元,平均每月12万,每天4000多元。据说,当王惠起被带上警车的一刹那,又跳下车,对着办案人员深深鞠了一躬,连声说:“谢谢!谢谢”,悔过之意溢于言表。记者想,如果政府管理部门当初没有因为他是“能人”是“功臣”而疏于管理,疏于监督,他是不是就不会走到如今“无可救药”的地步呢? (梁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