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一内地来港的妇女,在香港法院打赢了一场抚养纠纷的官司,为了答谢法官,来到法官办公室,放下10000元港币,6瓶洋酒和3条香烟,结果,她被廉政公署控以提供利益罪,被判监3个月,准缓刑1年。这听起来似乎有点“不近人情”。
该女士的动机也许真是发自内心的对法官公正执法的感激,然而,表了谢意进了监所是她所料不及的。比较起来,我们内地在这方面就做的差多了。对于送礼者,不少人往往在拒收的同时,碍于情理,对其行为不予检举与追究。这样一来,送礼者不会因送礼的行为而忐忑不安;拒收礼品的人也打心底感到心之无愧。殊不知,这样的思想与反腐倡廉的目的大相径庭,对行赌者不处罚也是反腐败斗争之所以任重道远的一个主要原因,长此以往,群众一方面对此深恶痛绝,频生怨言,一方面遇事处事过程中,又会将这种行为重复效仿。
作为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应当有高于常人的正义感和使命感,敢于同送到身边的腐败作斗争,像香港的那位法官一样,“不近人情”。如此,我们的社会风气就会更好一些。 ■张会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