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几年,在一些单位,一些处于“末位”或有可能处于“末位”的职工惶惶不可终日,整天生活在即将被“淘汰”的阴影里不能自拔。
客观地讲,“末位淘汰”作为激励职工努力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是无可非议的,它的作用在于鼓励先进,促进后进。但一些单位在具体实施这一办法时,却离了谱,走了样,他们对职工的工作没有一套准确的考核标准,而是把矛盾下放。比如他们可以根据需要把不同班组,不同科室的彼此不甚了解的职工、科员召集在一起,相互给对方打分,分数低的即为“末位”。如此考评,其科学、合理的程度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表面看来,领导们这种做法似乎发扬了“民主”,把权利交给了职工,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恰恰相反,这正是一些领导不负责任,甚至有意推卸责任的一种典型表现,因为工人的任务就是干好本职工作,他们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评价别人工作的好坏,而领导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创优评差”。把本应是自己份内的工作推给职工,且打着“民主”的旗号,不仅是领导工作失职,而且大有“坐山观虎斗”之嫌。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领导借“末位淘汰”之名,行打击报复之实,因为职工打的分最终还要经过“统计”,其结果最终要领导宣布,而这样的结果往往是经过“暗箱”处理过的。如此以来,“末位”职工往往就是那些没有背景的人,平时爱提意见的人,领导看不顺眼的人。这正应了那句广为流传的话:“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真是“不服不行”啊!
■铜川读者 刘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