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刚修改的《工会法》对欠缴截留工会经费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借此东风,江苏省连云港市总工会与该市税务部门联手出击,对市区36家重点欠缴或截留工会经费的企业进行专项督查,查出欠缴截留工会经费30余万元,已有过半企业及时补交了经费。
长期以来,少数单位法制观念淡漠,拖欠、漏缴、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现象时有发生。此次《工会法》修改,对欠缴截留工会经费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连云港市总工会抓住这一契机,争取得到当地国税、地税部门的通力支持与协助,将督察工会经费作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日程,彻底改变了以往工会组织查核企业行政财务难的情况。在对市区36家重点企业进行督察的过程中,通过审查企业行政账目,共查出欠缴、截留工会经费30万元。税务督察机构进行有力的督察,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尽快补交所欠经费。
截至目前,被查企业大多已及时补缴了应该依法缴纳的工会经费,初显修改后《工会法》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