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政府于2001年10月份成立全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党务副省长贾治邦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地市县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与办事机构。
这次基本单位普查成员单位包括省统计局、省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八个部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省统计局主持全省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工作,负责全省基本单位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
省编办负责提供省编办直接批准的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法人及其产业活动单位的名录资料,并负责普查工作。
省民政厅负责提供全省行政区划代码及省民政厅直接批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名录资料,并负责它们的普查工作。
省工商局负责提供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及其从事生产经营性的产业活动单位的名录资料。
省国税局负责提供省直属税务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的名录资料。
省地税局负责提供省直属税务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的名录资料。
省技术监督局负责提供全省分地区的法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代码资料。以上各单位同时负责督促下属地市县向同级普查机构报送有关资料。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