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基本单位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1年。
我省这次基本单位普查从2001年7月开始,2002年底基本结束,分准备、调查和数据处理、资料开发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1年7—12月)
建立普查机构,拟订工作规划,经费和物力准备,起草和下发有关文件,制订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普查试点,编印普查材料,开展宣传动员,全面布置普查工作,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对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清查摸底,以及下发地县级数据处理程序和培训数据处理人员等。
2、调查和数据处理阶段(2002年1—6月)
组织普查登记,收表审表,抽查登记质量,完成各级的数据处理、数据质量评估、资料上报和数据验收等。
3、资料开发和工作总结阶段(2002年6—12)
发表普查公报,建立省、地、县三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开展普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和数据库开发应用,编辑出版普查资料,进行普查工作总结和表彰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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