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年末岁尾,我们在下基层调查职工生活状况时了解到,造成一部分职工生活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直接影响了职工的收入;二是因病致困,相当多的特困职工面临就医难,医疗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自我解困能力差,长期摆脱不了贫困;四是低收入还要负担子女的读书费用;五是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集资款等。
据了解,目前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比较严重,有的企业甚至几个月半年发不了工资。其中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困难而造成“有故拖欠”,另一种是私营企业的无故拖欠。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企业长期拖欠职工工资,造成职工虽有工资标准,但既无法领到工资或领足工资,又不能纳入社会救济。另外,有的地方也以财政困难和统计有差别为由,将一些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未纳入社会救济范畴。
笔者认为,困难职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其困难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势必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一起关注和扶助特困职工,同时希望有关部门注意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和“应保未保”的问题,使他们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田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