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脚穿黄胶鞋,肩背绿挎包”,给人一付廉洁假象的高级警官——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近日因受贿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公诉。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把这位公安局长“送”进大牢的竟是一个小偷。
2001年7月27日晚,一名窃贼在宝鸡市公安局作案时当场被擒。让公安人员想不到的是,窃贼说他近3年来先后在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的办公室行窃30次,盗走数十万元现金,还有金戒指、黄金手镯、名牌手表、金质毛主席徽章等财物。
8月9日,由陕西省纪委、省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始对范太民涉嫌收受贿赂、礼金等问题进行调查。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范太民在任宝鸡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先后索贿、受贿10余万元,收受礼金30多万元,非法占有企业四室一厅住房一套,还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违规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牟取暴利。
然而,多年来范在暗中大肆索贿受贿、违纪违法的同时,表面上却大谈遵纪守法、大做清正廉洁文章。1995年5月,一个体户送给他3万元存折,当着局监察室主任的面,他在存单上写到:“我虽然没有钱,但我有人格、有党性……我视不义之财为粪土”,当场将存单退还来人。数年间,他经常脚穿解放鞋,肩背绿挎包,还赢得了“挎包局长”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