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和一些地方禁令不准用公款高消费,政府官员不准乘坐超标准豪华轿车后,奢侈之风似乎有所收敛。高级餐厅中“吃公”者的身影少了一些,机关大院中豪华轿车也减少了几辆。上面有禁令,下面见廉政,应该说是件好现象。
然而,留心禁令之外的人和事,却又叫人喜欢不起来。因为没有不准用公款消费的规定,一些中等餐馆却又成了公款吃喝的场所。只要不上一千元,一桌吃掉九百九,谁也不用担责任;因为文件没讲超标豪华车卖给谁,有的部门便强行把轿车作为贷款“贷”给企业,或以车换物,既转嫁了自己的负担,又捞得个廉政的美名;也因对没有企业费用的具体规定,有的企业领导就用公款买文凭,公款出书籍,公款出国游,大把大把地花着国家或集体的钱。职工群众再着急再生气,又有什么用呢?
钻上级政策的空档,做廉政的表面文章,禁令之外仍在“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谁能奈我何?这种现象值得关注。
任何一项禁令都不可能面面俱到,包揽一切。要做到真正的廉洁自律,关键在于执行者的自我把关、自我约束,自觉消除私心杂念和非份之想。每做一件事都要想一想、看一看,这样做是否对得起群众,是否对得起良心,经常“自省”、“自讼”,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和自觉行为,做到上级有禁令要廉政,没有禁令自己也要清廉,这才是人民公仆应有的品德与行为。如此,也才是真正的廉政勤政。
■王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