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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征缴:呼唤刚性法则

2023年10月17日

记者从社保部门了解到,中央财政今年给我省社保基金补贴10亿元左右,而缺口还大于补贴。巨大的缺口造成是因为许多企业拒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何解决好欠缴保费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各省也相继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出台了征缴条例,条例明确了社保费的征缴范围,社保费的征缴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对违规单位的处罚。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也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据记者了解,目前,尚没有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案例。由于法规缺乏一定的刚性,实际上放纵了许多企业的欠费行为,致使不少企业欠费达千万元以上。

对于欠费企业的处罚,目前多是对欠费企业的法人代表不得评选优和晋级增薪,不得出国考察和购买小汽车,实行社会保险一票否决制;对具有缴费能力,却拒不缴纳的企业予以公开警告和曝光;建议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对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第一年欠费予以警告处分,第二年再欠给予撤职处分。

上述的一些方法确实起了一些作用,但应该看到,社会保险作为劳动者生存的重要保障,仅仅靠这些行政和曝光的方法,似乎起不了多大的制约作用。欠费企业有增无减,欠费数额越来越大就是明证。因此,加快社会保险的法制化、强制化的进程,让老百姓的晚年生活能够有保障,是政府的迫切愿望,更是广大老百姓的迫切愿望。

针对这一问题,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把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条例,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其更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是一个方面。同时,执法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的鼎力配合,贯彻执行现有的法规,对一些拒不缴纳社保费的企业,特别是一些有缴费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强制征缴,维护现有法规的权威和尊严。 ■本报记者 邰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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