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全面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一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其中,2002年2月28日前为单位自查,3月1日——3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据悉,凡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部队(含武警)驻陕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属检查之列。此次检查内容包括:招收录用职工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决、终止的情况;给付职工工资的情况;职工工作时间和休假情况;参加社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情况;职工培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等事项。
据了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具体承办相关事项。凡隐报、漏报、不报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 赵阳
通讯员 王曙光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