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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

12种不良行为将受处罚

2023年10月15日

建设部日前发出《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行为的通知》,确定对房地产业的12种不良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这些行为是: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销售中存在虚假广告、销售面积“缺斤短两”等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未予改正的;商品房销售中,未按规定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未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的等等。

《通知》要求,凡是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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