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使《工会法》得到更好地贯彻实验,省总工会生活保障法律工作部和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已经开始起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修改后的《工会法》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将工会的地位、性质、权利、义务、职能等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全省职工备受振奋,去年以来,我省各地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为了使《工会法》更具刚性,更易操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工会法〉办法》,将通过地方立法保证《工会法》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紧张的起草阶段,为了搞好这一《办法》,热忱欢迎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献言献策,提出起草意见和建议,最好以书面形式寄到本报维权新闻部。本报除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参考外,还将开辟《我为实施〈工会法〉献一策》转栏予以刊发。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