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建个“劳动法院”如何

人大代表建议改革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2023年10月15日

据《劳动报》 一方面是劳动争议数量以年平均超过30%的速度递增,另一方面是由长期以来形成的一裁两审体制,解决一件普通劳动争议案件耗时需要一年。为此,人大代表纷纷建言改革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使之更简洁高效。

自1987年我国恢复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以来,就形成了一裁两审(一次仲裁处理,两次诉讼审理)的体制,1995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仍沿袭了这一制度。问题是,《劳动法》实施以来,由于当事人法律保护意识的提高、劳动法制的发展、劳动关系合同化的确立等原因,劳动争议数量大幅度上升,平均每年超过30%。

祝均一代表说,上海2001年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受理的争议13551件,相当于1995年的五倍。而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耗时过长,环节过多,造成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成本过高。他认为应当建立一个快速、简便、低成本的法律体制。

魏光爱代表表示,除了耗时过长外,把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排除了当事人对仲裁的选择权,不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为此,她提出了两种解决途径:一是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成立劳动法院,或在目前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先成立劳动法庭;二是仲裁机构民间化,采用仲裁员的社会化方法,即仲裁员由劳动部门和工会方的有关人员以及社会著名的律师、专家等组成,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仲裁员显示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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