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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能作为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2023年10月15日

百事通先生:

我从贵报2月22日百事通栏目中得知《工会法》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能作为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我想问一下,《工会法》为啥要这样规定?近亲属都包括哪些人?

榆林 于江南

于江南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最近有几位同志都来信问到,一并答复如下:《工会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这是回避制度在工会组织制度中的体现,是对工会委员会成员资格的限制,也是工会的组织原则之一。现实中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经理,厂长等主要负责人,为了限制工会作用的发挥,或者变相限制组建工会,利用职权让自己的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担任工会主席,使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继续发生,使工会组织能够真正成为职工信得过的,为职工说话办事的组织,《工会法》专门对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成员资格作了限制性规定。其近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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