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先进工作者的关爱,近日,咸阳市出台了市级离退休劳模、先进工作者和老年农民劳模困难补助并享受医疗优惠政策的规定。
据了解,目前,该市共有劳模、先进工作者1294名,其中,全国劳模24名,省级劳模350名,市级劳模920名,各级劳模中农民劳模约占25%。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工人伟大、劳模光荣”的氛围,市政府决定,市级(含原地区)级离退休劳模、先进工作者和60岁以上的农民劳模每人每月享受困难补贴40元。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超出医疗保险费用限额以外的部分,全国劳模由所在单位给予实报实销,省(部)级劳模由所在单位报销90%,市级劳模由所在单位报销85%,确因单位效益不好,执行有困难,其报销幅度不得低于50%。同时,政策还规定,每两年要为市级以上劳模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费用由劳模所在单位支付。
(张翟西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