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为小额索赔开辟“特区”

2023年10月15日

由于法律体系发展的滞后,致使部分消费者小额索赔状告无门、争议提不到法律的支持难以解决。有关人士呼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从“小”做起,小额钱债法庭的设立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家住东郊开元小区的范女士一年前在陕西华强商贸公司购买了一台广东产的奥达牌家庭氧吧。经销商按厂家的技术资料向其承诺:冷机无故障运行时间为3000小时,而范女士买的这台机子无故障运行时间还不到300小时就再也不产氧了。于是她找到经销商华强公司要求换机,该公司二话没说,就给换了一台新的。可这台新机子用不了几天,又是老毛病,不产气了。范女士家人认真考虑后,认为这种机子内在质量有问题,于是提出退货。而华强公司却不给退,理由是:卖出去的氧吧大部分都出了毛病,不是起火就是漏液,要不就是电机有问题,不到半年售出的46台机子,30多台都退换过了,在这种情况下,都要求退货他们实在难以承受。

鉴于此,范女士决定向所在辖区法院提起诉讼。可据了解,此类案件一般要先经消协调解,无效后方能起诉。

记者就此日前采访省消协的工作人员。投诉部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根据《消法》第34条的规定,请患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共有五种解决途径,某种第五种便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之前可以先向各级消协投诉,请求调解,也可直接起诉,并无调解无效后方能起诉的规定。

司法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纠纷案件也与日剧增,大案要案早已压得法院有关部门喘不过气来,像此类诉讼标的数百元的小案,实在太多,法院要求先调解后起诉也可以理解。要想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应像沿海城市那样设立小额钱债法庭,专门处理标的较小的消费投诉案件,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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