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指出,医疗保险是件直接为民谋利的大好事,这种认识未在社会上普及。实际上,按照国家规定,每个职工应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5项保险,这将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逐步达到。
现在有的问题目前相当普遍地存在,在为职工交纳医疗保险时,一些单位为减少缴纳金额而故意隐瞒职工工资数额。或者,一些企业只给长期职工上医疗保险,而不给后签合同的新职工上。
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强调,职工签劳动合同时,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在合同上写进医疗保险这一条,并监督本单位及时交纳。如果合同中没有这一条,续约时一定要补签,这是维权的一个途径。
据悉,全国范围的医疗保险工作将在明年年底完成,统一的《社会保障法》也正在起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