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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干活连身躺谁人疼爱消病害

2023年10月17日

经济开放和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我国职业病的危害从城市转向农村、从经济发达地区转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成为流动人口,有毒有害岗位几乎被他们包了,造成这一现象原因有三,一是这些“粗活”、“苦活”城里人不愿干,二是农民找活不容易,有了活干很珍惜,且不怕多出力不怕脏苦累,而最重要的原因则是农民工对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尤其是有毒有害等工种潜在的危害缺乏认识。

正由于此,农民工会在毫无遮拦的情况下接触引发职业病的东西,其遭受伤害,或残或亡以及得职业病的机率就比较高。如洛南陈耳金矿出现42名民工患尘肺,便是类似原因造成。其实补上上岗前培训这一课,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伤害。

以往许多行业、企业对职工上岗前的培训工作是比较重视的,能一丝不苟按要求做好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工作。但随着形式的发展,企业用工自主权增加了,受到的“约束”少了,有的企业就放松乃至放弃了这项工作。有的则因为从业人员的身份有变化,不再重视对“农民工”进行上岗培训。还有一些企业规模小、不正规,不懂得岗前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又提心农民工流动性强、干不长,不愿意在培训方面予以必要投入。此外,还不排除有些企业领导、承包人就怕工人知道从事的工作具有高危性,故意不开展相关的培训教育。

一位患有尘肺的民工曾说,当时矿上的包工头也发过口罩之类的东西,但自以为没用,矿上也没要求,所以几个矿轮番干了七八年,病落下了却找不到可以为自己的病负责的人。因此也许是几句话的培训,对工人而言就是终身受益,对企业而言,也是百利无一害。

面对种种赤裸裸的伤害尤其是农民工所受的毫无遮拦的职业病伤害,企业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该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至少应确保企业不“省略”培训这一必不可少的过程,以驱除民工所受的毫无遮拦的伤害,因为这不仅是对工人的知情权的尊重,对工人生命健康的尊重,也是履行《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职责。

■本报记者 宋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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