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里最为重要的两个险种。由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特点是享受人群不同,因此,其筹资、管理方式、统筹级次也有所不同。
一、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保险费,劳动者达到退休条件后终生享用退休金,人人享用。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保险费,劳动者只有在失业条件下才能限时享用,并非人人享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保险费,国家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外,失业保险更具有“救济”性,需要社会募集、募捐、发行彩票等方式解决。
、养老保险是以建立个人账户为核心内容的管理制度,充分反映了缴费多少与受益人的享受制度。失业保险由于对未来享受人的不可确定性,因此不能用建立个人账户的办法进行管理。
三、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退休后可人人享受保险待遇,因此其统筹级次越高越好,越有利于资金的统一调度,保障水平高,也有利于资金的保值、增值的运作。失业保险并非劳动者参加,如个体劳动者就没有参加,也不可能对其保障。再者,失业保险受地域经济的影响大,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其失业的风险远大于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目前应以市、县统筹为主,省(区)统一向社会募集,寻求募捐、发行彩票等,向市、县补充,中央财政应向省(区)拨付资金予以支持,既要保证失业保险金的按时支付,又要防止基金在某些地方的沉淀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李文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