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广东东莞一家私企老板在“三八”妇女节时,特意买了鲜花,向所有职工表示慰问。这原本是件好事,不料“好事”后边却变了味:当老板把花送给业务骨干董小姐时,事先并不知情,且正在电脑前忙着处理文件的董小姐,看见老板的花,只是淡淡说了声“谢谢”,便将鲜花放在一旁继续工作。一时陷入尴尬的老板,复拍了拍董小姐的肩膀以示提醒,董小姐却仍未反应过来,只是对他友好地笑了笑,就又埋头工作。老板恼羞成怒,几天后,公司以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尊重上司为由,将董小姐开除了(见7月8日《文摘周刊》)。
因为领导者颜面受损,或用咱老陕话讲,伤了领导的脸,即滥炒无辜职工,缘此又伤了其他职工的心,这件荒唐事虽发生在私企,但其“典型”意义还是有的。比如时下我们一些国企领导缺乏民主作风,作风霸道,唯我独尊,而且自我感觉很好,这种领导,自是老虎屁股摸不得,且往往鸡肠鼠肚,容不得他人对他不敬,不尊,更不用说提批评意见或表示不同观点了。举凡他感到不满意不听话不驯服的人,是干部者,则往往借口“优胜劣汰”,竞争上岗将其免掉;是工人者,那就更好办,随便找个理由便可将其打发掉。不过,这种“宁伤职工心,莫伤自家脸”的行为,只怕人气也难聚集吧!
糊里糊涂被“炒”了的董小姐,最终通过当地劳动仲裁庭重新赢得了她的工作权利。这颇令人欣慰。而对某些视个人“脸面”大于法的老板、老总,从中也许会明白点什么吧?
(南山侯)